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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颁布时间】:2017-03-07 
【实施时间】:2017-04-06 
【文号】: 京科发〔2017〕65号 
【颁布部门】: 市科委 
【法规类别】: 文件 

    为提高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结合新形势下对计划的重新定位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人发〔2002〕5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思路
    1.固化科技新星计划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科技新星计划实施23年以来,不断探索新的举措,如加大社会资源统筹力度,实施联合培养模式;探索入选人员跟踪支持方式,实施交叉学科合作研究课题;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鼓励单位增加配套支持经费等。通过此次修订,明确提出这些措施和流程,使具体实施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2.注重对科技新星科研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的培养。随着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各项措施的不断推进,也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模式提出新要求,需要更加突出对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和管理能力的培养,通过此次修订,明确科技新星计划定位,取消A类支持方式,突出对青年科技工作者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给予支持,同时,注重在科研项目实施中培养带团队能力。

    二、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在固化、提炼原有科技新星工作经验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一)明确计划定位
    1.计划目标
    本次修订将计划目标由原来面上支持的青年科技专家群体向深层次培养转变,培养造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性青年科技骨干。
    2.支持类型
    本次修订取消A类,突出“人才+项目”支持方式,对于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给予资助。
    3.选拔条件
    本次修订突出培养青年科技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要求申报人具备一支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二)创新选拔培养模式
    1.本次修订明确了科技新星计划联合培养模式,结合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布局和已入选人员领域布局,与北京市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工作。市科委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对入选人员给予经费支持,并联合开展入选人员培养交流活动。
    2.本次修订提出了支持入选人员开展交叉学科合作课题,鼓励历届入选人员牵头开展跨领域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研究,交叉学科合作课题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同一入选人员可以同时获得新星计划资助和新星交叉合作课题资助。
    3.本次修订提出了鼓励入选人员依托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在市科委给予入选人员培养经费基础上,鼓励所在单位进行经费匹配,突出单位的育才、用才、留才的主体作用。

    (三)优化过程管理
    1.选拔环节:本次修订加大了社会各方主体的参与力度,注重用人单位在人才“推荐选拔”过程中的作用,明确依托单位结合重点培养对象组织推荐选拔,调动了社会各方主体的参与力度。
    2.验收环节:本次修订完善了验收程序及管理流程,明确要求在任务书执行期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入选人员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和个人成长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3.备案管理:本次修订规范了备案事项,除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备案事项外,由原来的出国三个月需要备案修订为出国一年以上需要备案,这体现了科技新星计划支持入选人员出国交流,并做到过程监管有度。